目 录
(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三)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四)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三、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四、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五、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六、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来源:江苏新闻网
1、省领导同志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要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全面深入地了解基层一线的实情、检查决策政策的实效、探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招。
2、要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健全“三解三促”长效机制,每年安排5-7天开展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3、要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省辖市任职的省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各地各部门主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及各类论坛等。
4、要大幅减少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5、要严格规范出访活动,按照中央规定实行量化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
6、要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考察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封路,不用警车带路,不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扰民。
7、要简化改进新闻报道,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8、要从严控制文稿发表,除省委统一安排外,省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9、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就餐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住宿一律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
10、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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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调研,部领导和司局负责人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多实地蹲点、多走进学校、多走访师生、多接触群众,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司局级以上干部带头动手撰写调研报告。部领导到基层调研,司局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省份开展调研,不准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接待。加强基层联系,建立部领导定点联系地方教育工作制度。
二是热情服务群众。畅通意见渠道,重大政策出台前,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听取意见。健全教育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完善信访接待,部领导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建立司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
三是精简会议活动。减少会议数量,不在教育部年度会议计划和季度会议计划之外临时动议召开覆盖各省(区、市)或各直属高校的会议。严格控制司局级工作会议。未经批准,不以教育部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论坛,严禁以司局名义主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论坛和赛事。控制会议规模,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未经批准,不得要求省级教育部门或高校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更不得要求高校党政一把手同时出席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主要以视频会、电视电话会、现场办公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开会。全国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视频会和电视电话会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严控仪式性活动,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地方、学校自行举办的表彰庆祝等活动,不以个人名义题词或发贺信、贺电,教育部一律不作为同贺单位,一般不为学校校庆发贺信,原则上部领导不出席校庆活动。
四是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凡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事项,不再印发公文。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
五是减轻基层负担。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教育部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只要具备条件,在学校食堂和招待所安排食宿并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等活动,到学校开展评估、验收等评价性工作产生的费用,由组织单位全额负责。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六是加强出访管理。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按规定控制出访天数和团组规模。教育部组团原则上不请地方或学校负责人参加,翻译尽量由驻外教育处(组)安排。凡是可以通过驻外教育处(组)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再安排出访团组。
七是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部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确需报道的,严格控制篇幅。部领导讲话一般不在报刊公开发表,确属工作需要的,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摘要发表。部领导一般不担任出版物主编,不以个人名义作序。未经批准,各司局不得组织编写出版各类书籍、资料。
八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安排出差,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公务接待一般在机关餐厅安排工作餐。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不举办展览,不举办文艺演出,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任何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用品等。
九是加强检查落实。部领导及司局级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完善教育部机关作风评议制度,对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具体办法》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结合省教育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 加强统筹协调。每年年初根据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厅年度调研选题和调研计划。厅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要统筹安排,不同同时或有计划地到同一地区或学校开展调研。机关各处室要加强沟通,厅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协调工作。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反映。
2. 加强基层联系。完善厅领导联系高校和市、县(市、区)教育工作制度。每位厅领导定点联系2-3个县(市、区)和高校,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健全“三解三促”长效机制,每年安排5-7天开展驻点调研。
二、主动服务群众
3. 畅通意见渠道。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和师生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必须事生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机制,办理建议提案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完善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和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理和回复群众意见。依法受理申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
4、推进政务公开。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完善信访接待。厅领导要及时阅读群众来信。健全厅长信箱办理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厅领导分工联系和督办机制。完善厅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三、精简会议活动
6. 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除教育部、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因紧急情况临时需要召开会议之外,不得召开计划外的会议。严格控制各处室牵头召开的全省性会议。
7. 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除省委省政府部署召开的会议、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和厅党组批准之处,不要求省辖市教育部门或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不要求省辖市教育部门或高校党政一把手同时出席会议。
8. 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严格控制会期,专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开,全局性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多个会议合并召开一般不超过一天半,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一个半小时。要改进会议形式,尽可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控制。
9. 控制仪式性活动。未经厅党组审批,严禁厅机关各处室举办或参与举办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奠基仪式等仪式生活动。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市、县(市、区)和学校自行举办的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奠基仪式、启动仪式、挂牌仪式、签字仪式等仪式性活动,不以个人名义题词或发贺信、贺电。一般不为学校校庆发贺信,原则上厅领导不出席校庆活动。
四、精简文件简报
10. 精简文件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化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上级机关来文,如没有具体实施意见或已见诸于媒体的,不再层层转发。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内容要观点明确、文字精练、篇幅简短。
11. 精简简报数量。《江苏教育工作简报》作为上报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唯一简报。简报内容要做到标准规范、量少质优。专项工作简报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发送范围,只报送上级部门分管领导以及与专项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简报篇幅每篇控制在3000字以内,超过5000字的要有内容摘要。
五、规范评估检查
12. 控制评估检查数量。每年年初,厅党组审定各类评估、督导、检查、评比、评审、表彰、考核验收等活动,未经厅党组批准,一律不得组织。
13. 规范评估检查行为。各类评估检查要有明确目标,结果应用要有明确要求。评估检查等活动不安排超规格接待,有关专家及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评审等费用,由组织单位负责。严禁借各类评估检查之名收受礼品、礼金等。
六、减轻基层负担
14. 加强工作统筹。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严禁以处室名义向基层和学校下发公文。
15. 简化接待。厅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和工作人员。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领导和师生迎送,不组织汇报演出,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七、厉行勤俭节约
16. 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会场要安排使用机关内部的场所或省里规定的定点场所。要严格执行会议经费支出规定,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得组织娱乐、健身、旅游、宴请及发放纪念品等。会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举办展览,不举办文艺演出。
17.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严格实行限人数、限次数、限时间、限额度的“四限”政策,禁止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成或出席一般性国(境)外国际会议或论坛。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18. 压缩办公经费。严格落实机关财务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公务接待一般在厅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
八、坚持廉洁从政
19.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九、加强督促检查
20. 狠抓工作落实。 厅领导和处室铀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规定及本办法,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建立健全厅机关作风评议制度。定期汇总并通报群众来信反映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对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馈。
21. 加强监督检查。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机关党委要把执行本办法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人事处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纪检组监察室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每年年底对厅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落实中央、省委规定和本办法情况向厅党组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省属高校和厅主管社团参照本办法执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具体办法》(苏办发〔2012〕61号)的文件要求,经校党委常委研究决定,现就我校具体执行办法通知如下:
一、 务必注重调查研究
1.做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研究重要文件或重大项目之前,要广泛调查研究,征求专家、群众和各民主党派意见。
2.校领导每年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调研四次以上。
二、 务必规范会议活动
3.减少会议活动,各单位以学校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实行例会制,按月、季度、学期、学年或年度召开,例会计划由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批。
4.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陪会现象,一般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须经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
5.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6.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工作会议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三、 务必精简公文规范办文程序
7.凡已通过校园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印制下发;校内简报一律以电子文档形式发校领导及相关单位。
8.各单位向学校报送的请示,以及代学校起草的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送党委校长办公室统一报审。
9.非上级部门明确要求校党委、行政发文,一律由各单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自行发文。
四、 务必严格公务活动
10.严明活动责任主体,邀请校领导参加的公务活动,各单位须事先提交校领导活动日程表,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人员原则上不随领导出席。
11.严把公务活动规格,简化公务活动程序,减少礼仪性迎送,现场布置要俭朴,不安排宴请,不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等。
12.校内部门之间不相互宴请,工作日午间不饮酒。
13.严格活动经费,严格“分项管理、分级负责”,主办单位制订活动预算方案,承担活动经费。
五、务必规范新闻报道
14.务必统筹协调新闻报道,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事项,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发布渠道、发布时间、发布人员、发布内容。
15.务必改进新闻报道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压缩报道数量、字数等。
16.校领导出席与否不作为会议、活动是否报道以及安排版面、报道方式的主要依据。
17.校领导参加分管部门、联系学院的会议,报道中不单独配发领导照片,领导讲话不超过150字,报道内容应主要以具体工作内容为主。
六、务必严肃党风党纪
18.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部门廉政建设。
19.务必加强督促检查。由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审计处、党委校长办公室联合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执行情况。
20.本通知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