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纪发〔2013〕7号),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在执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领会中央纪委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宣传教育,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弘扬新风正气,营造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纪发〔2013〕7号)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纪委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中秋节、国庆节就要到了,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