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强化纪律观念。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政准则》等法规,学习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尤其要以中纪委今年以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警示,做到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二、廉洁自律,严格遵章守纪。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三、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开展执纪监督,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违纪行为按规定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25-58695662。
四、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执行本通知的自查报告,于2014年2月18日之前报送至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wei@nuist.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行政楼609。
纪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