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办法

发布者:杨怡敏发布时间:2020-01-09浏览次数:2117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构建健全有效的党内监督网络,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要求,学校二级党组织必须设纪检委员一名,协助党的基层组织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纪检委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强,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热心纪检监察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善于监督,有较强的事业心组织协调能力和保密意识。

3.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人选由学校纪委、组织部和二级党组织共同酝酿产生,一般由一名班子成员且为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政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不能兼任纪检委员。

二、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

1.协助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党纪工作,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师生进行廉洁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2.监督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3.督促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制度,监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单位教风、学风、考风及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本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纪律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情况。  

5.参加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人员招聘、评奖推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学生奖贷助勤等工作予以监督。  

6.密切联系党内外群众,对群众反映或发现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党员违反纪律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  

7.维护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汇报。  

8.协助学校纪委做好涉及本单位党组织的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9.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10.参加校纪委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认真完成校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