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0年五一、端午节期间 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标发布时间:2020-04-30浏览次数:1918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0五一、端午将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和假期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早作部署、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红脸出汗,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容易产生懈怠和放松的念头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绷紧纪律弦,远离违纪红线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目前,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关键期,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和工作方案,切实防止各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强化纪律观念严明纪律规定

学校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法意识,严禁组织或参加公款安排的宴请活动;严禁收受吃请或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以及卡券、凭证;严禁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和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和福利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严守监督责任,精准执纪问责

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易发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二级纪委、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校园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举报电话:025-58731002举报信箱:jiwei@nuist.edu.cn

 

附件:近期中央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429


附件:

 

近期中央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营商环境研究所所长李家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的春节期间,时任省信息中心副总经济师、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李家勋,违规接受某企业为其个人持有的饭店储值卡充值共计3万元、收受高档烟酒等礼品折合1.9万元。2020年3月,李家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苏省徐州市团校原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主持工作)黄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私车公养、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团校以“下县补贴”“搬家特别贡献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1.7万元,违规购买使用、发放购物卡、代金券共计5.2万元;经黄洁签批,报销其本人及部分职工私家车加油费共计3.2万元。2017年11月,黄洁安排虚开会议经费发票套取2.7万元,留在饭店账上用于违规吃喝。2020年1月,黄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总支书记职务;2020年2月,因落实领导责任不力,共青团徐州市委副书记刘筱婕被提醒谈话。

3.江苏省镇江市国际交流中心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赵兴河违规用公款送礼、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至2018年,赵兴河多次安排购买购物卡合计10.2万元,用于向相关单位送礼或违规发放福利,相关费用以“咨询策划费”“服务推广费”等名义在下属企业报销;指使他人在下属企业虚报餐费套取6.1万元,坐收坐支国际交流中心代售保险返点4.2万元,全部用于向相关单位送礼。2019年11月,赵兴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苏省昆山市液化气化工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姚金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姚金男自担任昆山市液化气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起,长期将公车开回家;并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6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7243元。2019年4月,姚金男被免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同年10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黄成明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4年底至2018年2月,城区分局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虚增人员工资等方式套取7.1万元,向辖区内企业收取“赞助费”等8.6万元,全部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2019年5月,黄成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参与向企业收取“赞助费”,副局长董春华、监管二科科长章再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6.江苏省响水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沈爱东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2月27日下午4时,响水县公安局协调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后,沈爱东邀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庆松及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汪登波等17人,前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包厢打牌、聚餐并饮酒。2020年3月,沈爱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徐祥、孟庆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登波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陆步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响水县委、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分别被责令作出检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莉被诫勉谈话。

7.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科职干部、一级检察官何凯翔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月至3月,何凯翔在担任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职干部、一级检察官期间,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马爹利蓝带洋酒1瓶,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其朋友个人承担的1340元酒店房费。何凯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副科职和一级检察官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

8.浙江省工艺美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违规团拜聚餐问题。2020年1月2日,省二轻集团下属省工艺美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杭州某饭店举办团拜聚餐活动,省工艺美术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峰、省二轻集团工美文旅事业部党委副书记林信参与聚餐,餐费及酒水等费用共计9358元在公款内列支。2020年1月,董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予以退回。省二轻集团工美文旅事业部党委书记王磊、纪委书记朱金满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处理。

9.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四级调研员寿肖阳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2016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抽调任区物联网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党组成员、副总指挥的寿肖阳收受杭州某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所送礼金、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92000元。寿肖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寿肖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区物联网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党组成员、副总指挥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10.山东省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李勇先后40次收受他人所送礼金折合共计47.73万元;2019年4月和8月,李勇在某律师事务所申请进入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期间,先后2次接受该律师事务所宴请。李勇同时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