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党委第二巡察组积极贯彻“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的部署要求,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即知即改问题,直接向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反馈,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进驻仅一周,第二巡察组通过查阅报销凭证发现,公务用车租赁车辆车费计算方法中存在费用标准规定不详细的情况,导致出现结算租车价格时起步价重复计算等问题。巡察组高度重视发现的问题,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完善公务用车租赁车辆车费计算方法,堵塞管理制度漏洞。仅用两天时间,相关管理部门就在全校范围内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车费计算办法的补充说明》,明晰了公务用车租赁车辆车费计算方法,制定了新的《租赁用车明细单》,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的计算方法,高质量完成了整改任务。(第二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