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成了敛财的好机会,数年来先后受贿41家企业60多笔贿赂,累计金额达15万多元。3月22日,温州鹿城地税分局原副局长张波因涉嫌受贿罪,被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6日新华网)
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的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也是一名典型的跌倒在“节日人情”上的官员,在其14项受贿记录中,“春节”、“中秋”、“端午”等成为高频词汇,大概有46次是节日前后受贿。
领导干部对节日期间的这种人情往来并不陌生,少数领导干部可能还会很享受这种“节日人情”,迷惑于此种人间“真情”,错误地认为这是朋友间正常的礼尚往来,从而心存侥幸。前段时间,受贿3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四川眉山市原副市长余治平在悔过书中说:“就这样,一个人送一点,一个人若干次送的钱物就累积成了若干点,若干个人、若干年、若干次的若干点累积就变成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谦言“节日人情”,实藏“大陷阱”。领导干部应该清楚,倘若不是自己手中握有权力,恐怕“节日人情”也就成了正常的亲人节日,除了自己的亲人,谁也不会来拜访。所谓的“节日人情”,无非是放长线钓“大鱼”,一旦“咬饵”,就应了“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从而被一步步地牵着鼻子走,最终不得不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据悉,2004年以来,张波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先后收受有关企业60多笔的银行卡和提货单,金额少的几百上千元,多的七八千元,其中一家企业连续送了5年。送礼者的目的都只有一个:希望在税收征管时请张波予以照顾。张波在对这些送上门来的银行卡和提货单照单全收的同时,也把自己送上了一条不归路。
毛主席早就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天上也从来不会掉馅饼”。领导干部身处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一定要自觉修身立德,在各种诱惑面前做到眼不花,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仁之事不为、不法之地不去、不正之风不沾,不以物惑,不以利诱,抑制灵魂的浮躁,保持纯洁的人生。(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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