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5日下午,我校在气象楼报告厅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作“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以司法实证为视角”的专题报告。全体在校校领导李廉水、李刚、李久生、蒋建清、王尧、管兆勇、牛生杰、刘宣飞出席大会,全体中层干部,组织部、人事处、总务处、资产经营公司、设备处、后勤总公司正科职干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基建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大会。大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蒋建清主持。本次大会是我校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之一,旨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推动我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茅仲华院长的报告从反腐形势分析、职务犯罪的法律界限、职务犯罪的预防三个方面展开,在解读大量翔实数据的基础上,他以近几年亲自经办的大案要案为例,剖析了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结合个别高校案例,茅仲华院长从具体法条和判处层面阐释了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职务犯罪对象的认定、受贿罪的认定、收受财物后上交或退还的处理、受贿后“为公支出”等问题。茅仲华院长指出,当前形势下必须从依法惩治、机制制约、自我控制三个方面加强反腐败工作。他建议,广大党员干部尤其要加强“自律”,从四个方面入手做好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一是“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精神支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畏”,要敬畏良知,敬畏国法。三是“守”,要守得住法律底线,守得住职业操守,守得住欲望诱惑。四是“慎”,要慎始、慎微、慎独、慎取。
大会上,校党委书记、校长李廉水代表学校党委作重要讲话,就如何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党性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廉政准则”、“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打造一支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廉洁意识,筑牢防腐拒腐的防线。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端正心态、健全心理、高尚心境。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章守纪,约束自身行为,管好本单位和个人。学校要继续推行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在干部选拔、招标工作、人才引进等方面实行阳光规范运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学校正处于爬坡艰难阶段,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敢于担当、有所作为;要改变凭经验办事、固步自封、僵化操作的作风,敢于大胆创新、超前思维。李廉水书记指出,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教育必须坚持长抓不懈。要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始终围绕大局,围绕发展,为早日建成一流特色重点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蒋建清副书记作总结发言,他感谢茅仲华院长所作的生动而精彩的报告,认为报告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借鉴性,对我校广大党员干部有很大的启发和警示教育作用。他要求全体与会人员认真领会报告精神,结合自身的工作、思想实际,对照工作岗位,认真审视,时刻警醒,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蒋建清副书记同时希望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李廉水书记讲话思想内涵,以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记宗旨,廉洁自律,不辱使命,团结实干,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作报告

校党委书记、校长李廉水作重要讲话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蒋建清主持大会
茅仲华同志简介:
茅仲华,男,1965年11月出生,江苏兴化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特邀编辑,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江苏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
茅仲华教授有着二十多年的职务犯罪审判经验,是职务犯罪审判方面的专家。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沈阳马向东系列职务犯罪案,李双成受贿案、韩建林受贿案、“德隆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国洪起特大合同诈骗案等一个个震惊全省甚至在全国颇有影响的大要案在均在他的审理或参与审理下得以尘埃落定,并留下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先后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等记二等功3次,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国打击涉税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省法院首届文明法官”、“江苏省十佳法官”、“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在《人民司法》、《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有4篇论文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