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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南京高新区2015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6-06-12 浏览次数:2878 作者: 来源:纪委办公室

524日,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对2015年度“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我校荣获“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称号,纪委办宋金暖同志获得“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称号。

  本次“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是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的第三轮争创活动,获得表彰的共有4家单位、5名个人。在已经举办的三轮争创活动中,我校均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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