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学校纪委有关文件文稿;负责信息化建设、履责记实及宣传工作;负责经费报销、资产设备登记、报备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2.负责组织纪检干部(包括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等)教育培训工作等。

3.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

4.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组织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5.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6.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7.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校监察专员办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8.负责保密及安全稳定工作。

 

监督检查处工作职责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1.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2.监督检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实施问责。

3.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移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问题线索。

4.负责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督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5.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

6.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开展谈话函询工作。

7.协助做好学校内部巡察工作。

 

审查调查处工作职责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1.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对严重职务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3.及时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报告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案件审查调查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各类报批工作。

4.加强学校一般性谈话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5.开展案件分析研究,了解个案问题的成因,形成案情分析报告,向相关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