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发布者:杨怡敏发布时间:2020-01-10浏览次数:1386

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纪委以及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重要工作安排部署,贯彻执行学校纪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第二条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

第三条  参加上级纪委和学校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岗位,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学校纪律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加纪委会议,参与研究重要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决定纪委重大事项时,认真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正确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众反映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为领导决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第六条  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加强对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和纪检干部的监督。

第七条  忠于职守、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联系单位传达校纪委会的决定、决议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指示精神。

第八条  参与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参与受理党组织、党员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参加有关违纪案件的调查或审理,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参与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  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